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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是针对广告,而不是海报,不要偷换概念

2017-04-05 16:54
来源于:腾讯娱乐


近日,有媒体爆出《琅琊榜》《花千骨》《北平无战事》等大剧制作公司向影视剧迷聚集的豆瓣网发起了联合诉讼,指责豆瓣“未经授权利用剧照、海报、截图牟利”,索赔95万余元。消息一出,舆论瞬间炸锅,诸多网友习惯性地主动站队——大事面前,先摆立场,再说事实,这已经成为网友们近年来的惯性。

于是一系列的“阴谋论”“商战论”“作妖论”在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,网民的情绪也再次激动起来,仿佛这一纸诉状状告的不是豆瓣,而是自家的一亩三分地。网民们“保卫家园”的心情当然再正常不过。

今天就把这事背后所谓的“玄机”给你扯掰扯掰。

1、谁在起诉豆瓣?

诉状浮出水面,最先吸引网民眼球的其实是号称“良心剧制作机”的山影集团。《琅琊榜》《北平无战事》等剧在豆瓣上评分逆天,现在却反戈一击,这让山影成了这场事件中首当其冲的一方。

随即山影接受采访,一脸无辜,表示“刚知道此事”,并成功把锅甩给了“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”。

当然,山影“刚知道”的“刚”有多大的阐释空间,这个空子我们不必去钻。重要的是,制片委员会现在开始成功地吸引了炮火,因为网友得知,这是“广电总局”的直属单位。能把6家影视公司纠合到一起,演这么一出集体诉讼,也证明了制片委员会在行业里的号召力。

好了,又到站队的时候了。网民开始认定,制片委员会就是牵头的没跑了。问题是,好歹得先弄清楚人家制片委员会是干嘛的对不对?

制片委员会全称是“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”,据官方的介绍,这家成立于1991年的机构,是我国唯一全国性的电视节目制作行业协会,现有团体会员1000多家。简单地说,类似于中国最大的影视制作方行业公会。

行业协会的原理,多数网友都知道的,就是方便搞集体动作。所以制片委员会的职能,据其本身的介绍,就是“规范行业行为,依法维护电视节目制作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,反映行业诉求,制定行业标准,建立行业指导、评估、评奖、协调、保障、服务、约束和仲裁等机制”。

一句话,维权仲裁打官司,本来就是制片委员会的本职工作。

要不是因为你家豆瓣被怼,多数只知看剧舔屏的网友,可能都不知道荧幕背后有这么复杂的维护保障机制。而起诉豆瓣,只是其漫长的行业整肃之路上的一环罢了。

2、豆瓣到底哪一点侵权了?

好了。关键问题来了。这场起诉到底有没有根据,才是干货所在。

先摆三个事实。一看即知:

一、豆瓣是盈利性、商业性网站,绝不是公益机构;二、豆瓣盈利的基础,在于其庞大的用户群及其所带来的流量,而吸附受众的主体框架是豆瓣条目,其中又以影视剧为主;三、豆瓣条目的页面上包含了剧照截图、海报等,以吸引用户,也确有购书、买票或其他商业广告投放。

事实摆在这儿,你说,豆瓣侵权了没有?

豆瓣的盈利模式,在2012年的一篇知乎文章里就讲清楚了,如今规模倍增,花样早已翻新,但感兴趣的朋友也不妨走传送门一览:豆瓣的年收入在什么规模?实现盈利了吗?

据相关法律人士透露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四十八条说得很明确,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”属于侵权行为。侵权责任法也规定,“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。

然而,偏有人觉得,豆瓣对剧照、海报等的使用只是为了“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”,要么就是以“介绍、评论”为由,赋予其正当性。这招“避实就虚”用得自然漂亮,但转过来就被豆瓣条目、剧照边上的广告海报啪啪打脸。比如:

再比如:

如此明显的广告植入,难道也是为了学习、研究和欣赏?

除去这样大张旗鼓的页面广告,在新发布的不同书籍、电影的条目主页上,往往还有书籍购买、电影票务等导流链接——这些买卖,用脚趾头想也知道,豆瓣是有份的。

更何况,没有那些美轮美奂的剧照和海报装点,豆瓣条目能如此吸睛?没有庞大的用户流量,这些卖票、卖书、卖房、卖家具、卖化妆品、卖鞋的广告能在这儿投放?

为了保证猜测的准确,笔者还特意电话询问制片委员会相关人士,其表示,一来本次诉讼是制片委员会为会员单位维权;二来诉讼针对的是豆瓣网利用海报搭载广告进行商业牟利。指向很明确,表意很直接。

3、豆瓣网友为什么义愤填膺?

然而,豆瓣网友们还是愤怒了。

究其原因,不外乎是豆友们感到了“威胁”——自由被剥夺,权利被冲击,精神家园横遭“侵略”。这样的阴影,始终悬在在豆瓣这一国内最大的民间评分网站头上。

尽管许多事实跟豆友们所设想的,可能并不完全是一回事。

豆友如此草木皆兵,也可以理解。不久之前,关于《长城》评分所引发的风波仍记忆犹新,“保卫豆瓣”的呼声犹在耳畔,新一轮的围剿就又开始了。豆友们自然很难不陷入杯弓蛇影的焦虑中。

可问题是,这次对豆瓣的起诉,既不是观念上的强硬攻击,也不是处心积虑地要搞垮对方,更谈不上要干涉评分,甚至网友念兹在兹的“介绍、评论”内容,也完全不是起诉方关心的事。

如此说来,有甚可紧张的呢?

事实就是这样,易于煽动起群体性的情绪的,从来都是理念,而非事实。往往是事实还没搞清楚,站队就开始了,找好阵地再上纲上线,多少是为了享受同仇敌忾共同撕逼的快感。

前段时间的“乐天事件”就是一例。微信大V六神磊磊曾撰文讽刺说,公司互怼那叫战略,你去打人员工那叫入戏太深。豆友们虽然不至于把制片方的员工拉出来打一顿,但网上的口诛笔伐已是漫天炮火,离事实越来越远。

以至于大多数人早忘了,人家起诉的是豆瓣网在剧照页面投放广告,涉嫌间接性营利的侵权行为。更确切地说,是对这一商业模式的质疑。在版权意识逐渐觉醒的今天,维权行为在文化产业各行业早已铺开,野蛮生长了十多年的豆瓣,怎可能例外?

然而气坏了的网友们,已经开始猜测这背后的“别有用心”了。

4、所以起诉豆瓣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吗?

阴谋论向来是好事者煽动情绪、滋生事端的不二法宝,一用一个准。这次也不例外,起诉消息一出,诸多“专家”就跳出来说三道四。

其中围观群众比较多的,就有“万达商战说”“打压豆瓣说”“动机不纯说”。

一言以蔽之,无非是在质疑:你们口口声声要维权,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利益勾结?你们的动机是不是不纯?

换句话说,什么样的动机是“纯”的?是不是毫不利己、专门利人就叫“纯”?是不是义务提供种子资源就叫“纯”?

维权的本质,原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。而版权意识缺乏,正与此背道而驰,要说勾结,这方面的利益维护还真得勾结勾结。但“不可告人”却是从何谈起呢,制片公司的利益,向来是正大光明地摆出来的嘛。

具体到各家公司,当然不排除有自己的小算盘。公司在递交这一纸诉状之前,必然要权衡利弊。但一家之小算盘,难道就能得到云集响应?

说白了,能有如此的凝聚力的,只能是共同利益。

所以“万达商战说”等等可以休矣,这种损人利己的动机,万不可能把众多影视巨擘凝成一体。何况大佬们个个精明,倘若智商沦落到为他人作嫁衣裳,恐怕早已扑街。

至于“过河拆桥”的言论,则更让人哭笑不得。喷子们大概从未有过版权的概念,在他们看来,侵犯你的版权是给你免费做了广告,扩大了影响,倒应当感恩戴德呢,那在几家公司发起诉讼后,豆瓣网为什么会删除剧目的相关信息呢?难道是心虚吗?

照这个逻辑推演,游戏行业也不用打击盗版了,网上随便下载,玩的人岂不更多?音乐也不用付费使用了,综艺节目、演唱会翻唱随便用,不还能扩大知名度?电影公司更要给那些非法播种的人磕头,要不是他们,自家的作品哪儿有那么火?

5、总结:复杂问题简单看

这些年来,随着文化产业逐步上升成为国民经济“支柱性产业”,版权的立法和意识普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。在这方面,电影产业和音乐产业显然走在了前面,去年整个音乐播放平台对“免费时代”的告别,相信网友还有印象。

遥想当年,当游戏产业推动版权改革的时候,同样激起了汹涌的舆论浪潮。习惯了免费游戏的用户,甚至祭出了“民族主义”大旗,一脸义正言辞。可究竟结果如何呢?

只能说是,世界大势,浩浩荡荡,该来的总是要来的。

应当承认,在版权意识还相对薄弱的早年,一些运营者钻了法律的空当,通过对文化信息的广泛整合营造了庞大的社区。一方面,这的确有利于文化生长,另一方面,也给这些社区留下了“原罪”。豆瓣,正是其中之一。

如今版权的时代来临,相应的官司也多了起来。这并不是要抓住把柄,搞清洗和肃清。而是以法律手段,迫使网站的商业模式做出改变,促其升级换代。另一方面来说,这也是一种被动的“洗白”。

豆瓣作为国内最大的同类型网站,自然是“树大招风”,不得不扛这第一枪。

退一万步讲,就算豆瓣网友们感情上有些无法接受,也不妨理性地看到,这对于国内评分体系的完善,对豆瓣的自我完善也并不坏。至少,在这个越来越强调法治的时代,龌龊的商战技巧不再有说服力,官方也并未再以行政命令横加干涉,公司互怼更讲究对簿公堂,用光明正大的方式过招。

对于整个产业而言,这已经善莫大焉了。